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主要職責如下:
(一)堅持黨的領導,履行黨建工作職責,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關于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以及國家文物局黨組工作部署。
(二)開展文化遺產發展戰略、管理體制、文化科技藝術價值、政策法規、學科體系、標準化體系、保護利用等方面的科學研究,開展涉及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重大課題研究和重大政策前期研究論證,發揮文物保護智庫作用。
(三)組織實施中國世界文化遺產、不可移動文物監測預警,信息數據系統建設、運行;開展長城等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相關工作;建設國家文化遺產保護研究實驗基地、文物安全系統指揮平臺;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和體制機制建設。
(四)開展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為代表的不可移動文物的勘測、設計、規劃、保護、修復、管理等工作;開展不可移動文物自然災害風險防范關鍵技術研發、成果推廣、技術咨詢與服務;承擔對外國家文物保護援助工程。
(五)開展文物保存狀況調查、病害檢測分析、文物材質研究、文物保護材料研發等;開展可移動文物修復、保護方案設計和組織實施及其效果評價;開展傳統工藝技術、現代科技在文物保護中的應用研究;開展修復工藝、修復材料研究;制訂文物修復操作規范。
(六)開展文物和博物館行業資質資格、專業技術、工程專項培訓和國際合作培訓。
(七)開展文物保護類主動性考古調查發掘,出土文獻、文物保護標準化等研究及局委托的重大基礎工作。
(八)開展院屬企業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保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九)承擔國家文物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文研院具有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甲級資質、文物保護工程施工一級資質、可移動文物修復資質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考古發掘資質等,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準的博士后工作站設站單位。